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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证件不在手您能存款吗

2000-07-20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赵鹏 我有话说

人民医院曲万河先生7月17日致电北京热线,其子自1998年考上在上海的中国纺织大学后,他经常要利用邮政储蓄卡给孩子汇生活费过去,然而由于持卡人是他的儿子,尚不知道储蓄实名制已实施的他7月16日、17日先后来到北新桥邮局和地安门邮局给卡中存钱,都因孩子的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均在上海,而被邮局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往卡中存钱。眼看孩子的生活费即将告罄,曲先生为此终日焦虑不安,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帮他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记者为此采访了邮政储汇局市场开发部的彭清宇先生,据了解,自实名制实施以后因储户未带实名证件或不能提供实名证件而产生了许多问题。对于曲先生的遭遇,他认为还是有解决办法的,只不过一些基层职工可能对政策不够了解,解决问题的态度不够积极。

按国家邮政总局针对实名制专门发布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储户在非开户局所在地居住,其帐户未办理实名手续且暂无法提供其实名证件的,当由代理人办理续存业务时,除提交代理人实名证件外,原则上还应提交开户人实名证件复印件。代理人要在存款凭单上分别填写储户和代理人实名证件名称及号码。

彭先生建议曲万河读者最好于近日内与他在上海的儿子联系上,让他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传真回北京,再由曲万河带上自己的实名证件去邮局办理实名制实行后的首笔续存业务。如果曲先生的儿子因为证件遗失等问题而不能提供实名证件的复印件,也可以由曲先生在存款凭单上分别填写储户和代理人实名证件名称及号码,并注明“储户实名资料属实”字样,以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彭先生同时还提醒人们一定要注意留下实名证件号码,以便遗失证看作时办理续存业务及挂失。

彭先生还介绍说,按照该通知的规定,尚未核发身份证的学生无法提供其户口簿的,在办理实名登记手续时,应由学生本人提供学生证件以证明其身份,并在存款凭单上填明户口簿名称及号码,并注明“储户实名资料属实”字样。如果曲先生因为其它问题暂时还不能解决该问题,也能用汇款的方式暂时解决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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